(1)、房屋结构的平、立面布置宜简单、规则、对称,建筑质量和刚度变化宜均匀,楼层不应错层。纵、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,沿平面内宜对齐,沿竖向应上下连续。纵墙宜拉通,尽量避免断开和转折。房屋内部应至少从基础至屋顶全高设置纵墙,墙厚为240毫米。
(2)、当山墙上的纵墙间距大于5.4米时,可在山墙中部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砖砌附壁柱,附壁柱截面尺寸不宜小于370×370毫米。
(3)、隔墙应与周边构件可靠连接。后砌的非承重砖隔墙应设置2Φ6@500的钢筋与墙或构造柱拉结,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500毫米,伸入构造柱内不应小于30d.
(4)、房屋的外墙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,沿墙高每隔1000毫米设置2Φ6的拉接钢筋或Φ4@200的钢丝网片,拉接钢筋或网片每边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700毫米或伸至门窗洞边。
(5)、门窗框与洞口四周墙体应采用预埋木砖或铁件等连接牢固。
(6)、砖房应在屋盖及每层楼盖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,圈梁宜连续地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,形成封闭状;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,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;纵横墙交接处的圈梁应有可靠的连接并与大梁可靠拉接;圈梁截面尺寸不应小于180×240毫米,纵向配筋不应小于4Φ10,箍筋不应小于Φ6@250。
(7)、外墙四角、内外墙交接处均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,构造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×240毫米,纵向配筋不应小于4Φ12,箍筋不应小于Φ6@200;构造柱与墙体采用砌马牙槎和加设拉结钢筋连接,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;突出屋面楼梯间的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的圈梁连接;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,但其纵筋应锚入基础梁或圈梁40d。